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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1998年全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卫生厅文件


闽卫医[1997]714号


关于下发1998年全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市、县(区)卫生局,省属医疗单位:
  为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质量管理,更好地为临床第一线服务,卫生部近日下发的第二周期《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医发(1997)第31号]明确规定:各级医院必须在开展室内质量控制的基础上调参加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活动。为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规定,省临床检验中心拟定了《1998年全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全省各级各类医院(包括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采供血机构(中心血站、中心血库)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我厅医政处。
附件:1998年全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福 建 省 卫 生 厅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医政 临检 质控 通知


抄送:省临床检验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卫生科(处) 各地、市中心血站

福建省卫生厅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印

1998年全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临床检验质量,更好地为临床第一线服务,根据卫生部《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医发(1997)第31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室内质量控制要求:
  根据卫生部规定,各级各类医院检验科(室)都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所开展的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工作,并绘制质控图等规范记录。为了解和掌握各医院开展室内质控情 况,决定1998年起每季度抽查1个月的室内质控开展情况,即每季度开展室间质评的月份。由省临床检验中心统一代购和配发室内质控品,次月5日前,各医院将室内质控图与室间质控回报单一起报省临床检验中心。
  一级医院(包括乡(镇)中心卫生院):今年开展生化、临检两项室内质控工作。生化选用国产的定值血清开展8项室内质控:血清总蛋白、白蛋包血清钾、钠、钙、血
糖、血清尿素、血清谷丙转氨酶。临检选用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推荐的血细胞定值质控品开展3项室内质控: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测定。
  二、三级医院:今年开展生化、临检、免疫、细菌四项。临检质控品要求用血细胞分析仪测5项: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测定、平均红细胞体积。生化选用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推荐的德国宝灵曼定值血清开展18项:血清,兽蛋自、白蛋包血清钾、钠、氯、钙、磷、血糖、血清尿素、尿酸、血清肌酥、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血清谷丙、谷革转氨酶、)一谷氨酞基移换酶、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免疫选用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质控品开展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的室内质控。细菌是选用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标准菌株做药物敏感试验室内质控品。
(二)室间质量评价要求:
一级医院:今年开展生化、临捡两个专业。
临检:每季度一次,每次测两个质控品(各三项),全年四次。
生化:每季度一次,每次测两个质控品旧产、各八项),全年四次。
二、三级医院:今年开展生化、临检、免疫、细菌四个专业。
生化:每季度一次,每次测两个质控品(进口、各十八项),全年四次。
临检:每季度一次,每次测两个质控品(各五项)、全年四次。
免疫:每季度一次,每次测六个质控品,·全年四次。
细菌:每季度一次,每次测三个质控品,全年四次。
二、全省备采供血机构
  根据卫生部规定:各级各类采供血机构必须参加省临床检验中心的质量控制工作。考虑到采供血机构血液检验工作的特殊性及重要性,把全省采供血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单列。
(一)室内质量控制要求:
开展项目:应开展血清HBsAg、抗-HCV、抗-HIV、梅毒检测及血清丙氨酸氨基移换酶(ALT)五项室内质控。
为确保血液筛查工作的规范、准确、可靠,这五项检测所需的试剂盒及室内质控品统一由省临床检验中心订购。同时每月必须绘制质控图,记录要规范,并要妥善保存。省临床检验中心每季度抽查1个月份的室内质量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即每季度开展室同质评的那个月份,其室内质控图应与室间质控回报单一起于次月5日前报省临床检验中心。
应严格按照成份血的质量控制标准,对每批制成的成份血,做好质量核查工作,以保证输注成份血的安全和疗效。
对冰箱库存的全血应按照规定每天都认真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及时避免和杜绝不安全因素的产生。
(二)室间质量评价
全省各中心血站、中心血库都必须参加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活动(是否再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全国血管会组织的质评,由本单位酌定)
室间质评选定:血清HBsAg、抗-HCV、抗-HIV、梅毒检测及血清丙氨酸氨基移换酶(ALT)五项。HBsAg、抗-HCV、抗-HIV、梅毒每季度做一次,每次各测3个质控品,全年四次。抗-HIV全年做二次,每次测3个质控品。 ALT每季度一次,每次测2个质控品,全年四次。
三、室间质压控制评价标准
(一)临检:
以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实行的“改良偏离指数”(DI)统计法得出的DI值作为评价标准:
一、二级医院:DI≤±2.0 及格 DI≤<±1.0 优秀
三级医院: DI≤±1.5 及格 DI≤±0.5 优秀
(二)免疫:
1.每项检测结果与预期结果相符者得2分。
2.每项检测结果判定为可疑者得1分。
3.每项检测结果与预期结果不符合者得0分。
4.没有填报检测结果者为0分。
每季度测六个质控品,共18项,满分为36分。
32~36 优秀   31~29 良好   28~26 及格    25分以下 不及格
(三)细菌:
参考WHO临床微生物评价方法,根据每季度检测3份菌株鉴定及6种药物敏感试验的回报结果拟定评分标准满分各为12分。
1.鉴定一株菌株:正确者得4分。
2.鉴定一株菌株:部分正确者得2分。
3.鉴定一株菌株:错误者得0分。
4.每种药敏试验:符合参考值者得2分。
5.每种药敏试验:不符合参考值者得0分。
菌株鉴定和药敏试验:每季度各得8分以上为及格。全年各得≥34分为合格(三甲医院各得≥38分为合格);全年各得40分以上为优秀。
(四)生化:
按WHO推荐的VIS(变异指数得分)计算公式,计算各个项目的VIS,根据各单位对各个项目检测结果的总平均的VIS值作为评价标准。
一、二级医院   VIS小于150为及格;VIS小于70为优秀
三级医院 VIS小于120为及格; VIS小于50为优秀
(五)果供血机构室阎质评标准:
HBsAg、抗-HCV、抗-HIV、梅毒四项检测按SI值评价标准。
SI >0 优秀    SI =0~-1 及格       SI<-1 不及格
ALT检测按VIS值评价标准。
VIS≤0 优秀    VIS≤20 及格         VIS>20 不及格
四、室间质评结果的公布
各医院必须按时将质控结果上报省临床检验中心,每月底,省临床检验中心对各医院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后,将成绩寄送各医院检验科,同时报送省卫生厅、省医院评审委员会。
省临床检验中心将定期分析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结果,作出分析报告。



来源:海峡检验医学网
阅读:7331
日期:199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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