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市卫健委发证(有效期一年)
二:流程适合: A: 承担集中采样点和隔离酒店的任务
B: 采集本机构人员送其他医疗机构检测
C: 航空港的冷链食品送到第三方进行检测(第三方办理并承担运输)
三:流程如下:
1、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转运备案)下载所需文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和授权委托书)并填写
2、填写好二个文件并将word版发送至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邮箱xmsccl@126.com审核
3、五个工作日内待邮箱回复“已提交回执到卫健委”后,单位可打印材料、逐页盖单位公章
4、将盖好章的材料电子版用单位的法人帐号扫描上传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http://xm.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infoType=1&unid=7BDE5C165F8580A0DBC8F9962B819112
5、材料审核通过,市政中心会把准运证寄给您或单位去窗口(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A厅16号窗口)取。
联系电话:市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 马芳芳 2293156
市政窗口:7703713
厦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
2020.11.30